压岁钱该不该由孩子自己保管?
新春佳节喜连连,
家家户户过大年。
鞠躬恭喜发大财,
手领红包压岁钱。
莫说年少不安全,
我已八岁行事年。
要问为何出此言,
还请翻阅民法典。
新春佳节之际,发压岁钱讨个喜庆,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一种传统习俗。
长辈给晚辈发压岁,希望晚辈能够岁岁平安岁岁安。有些时候,晚辈也会为长辈准备压岁钱,希望长辈能够身体健康,长命百岁。
在这传统习俗熏陶下,甚至有很多小孩都会盼着过年,一身新衣,然后在长辈那里,领上一个大大的红包。当然,并不是每个人的红包都会落入自己的小口袋。想必很多人小的时候,都有过红包被家长收了去,代为保管的经历吧。
那么,小孩的红包究竟应不应该交由家长来保管呢?
《民法典》中,将民事法律行为做了三个等级的规定:
第一级别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要年满十八周岁就属于这个档次;
第二级是八周岁以上的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三级则是八周岁以下的无行为能力人。
因此八周岁是能否具备行为能力的分界线。
八周岁以上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
红包是纯获利行为,孩子可以交给家长代为保管,但是家长只能代为管理,不能替孩子花钱。
或许很多家长会说,孩子自己管钱,万一乱花怎么办?
实际上八岁的孩子已经具备一定的自我思维能力了,如果家长细心引导,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甚至可以让孩子提前具备一定的理财能力。
如果工作繁忙,没有时间看着孩子是否有乱花钱。那么可以根据孩子的能力,调整孩子压岁钱的数额,将数额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以此来避免孩子大量的挥霍。
为孩子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念一定要从小开始抓起,在幼时就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可以最大限度避免孩子以后出现无节制消费的行为。
至于:“孩子因不应该自己来支配压岁钱”和“家长能不能没收孩子压岁钱的”问题。
个人建议,年满八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由家长选择性的“代为保管”并进行“监督”。未满八周岁的,可以没收,但建议帮孩子保管好,积累下来作为一个孩子自己的小小“金库”,并利用这个“金库”,引导和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培养金钱的支配能力,让孩子自己学会管理自己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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